Publisher: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
E-ISSN: 1003-2878|volume|1|49-52
ISSN: 1003-2878
Source: 财政研究, Vol.volume, Iss.1, 2015-01, pp. : 49-52
Disclaimer: Any content in publications that violate the sovereignty, the constitution or regulations of the PRC is not accepted or approved by CNPIEC.
Abstract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适时开征房地产税。房地产税再次成为理论界研究热点。作为针对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征收的税种,国内理论界过多的关注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研究,忽视其对土地管理和公共财政的影响研究。本文通过构建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的地方效用函数,比较征收房地产税前后对地方土地管理和公共财政的影响。结果表明: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合理控制地方土地出让面积,优化土地资源配置;调节地方支出结构,促使地方提供更多公共服务,实现帕累托改进,提高社会福利水平。